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广东省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职称、广东省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学院 时间:2022-02-28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的通知》,结合各高评委会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广东省科学院承担相关评审委员会2021年度职称评审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对于因未及时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导致无法申报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广东省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须在2022年3月18日前将申报本系列(或专业)的2021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承诺书》补充上传至在广东省科学院职称材料报送系统,评委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再予以受理。电子版材料系统受理后,申报人须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承诺书》与其他纸质材料一同报送或邮寄至评委会办公室,如未按时补充材料,将一律不予以报送评审。

  (二)申报广东省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按照原通知《关于申报2021年度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继续教育材料的补充通知》执行。

  (三)2021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承诺书》在广东省科学院职称材料报送系统上传后请务必联系相关评委会办公室予以确认。

  (四)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在广东省科学院职称材料报送系统受理通过后再按照《2021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报送通知》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如系统中未受理而报送纸质材料的,评委会办公室一律退回相关纸质材料。

  (五)联系人

  1.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陈佳蕊,020-87687267

  2.广东省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东省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人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李朝兴,020-87684786

  附件:承诺书(模板)

  广东省科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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