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的相关要求,为确保广东省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序进行,需增补评委会专家库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对象
广东省范围内从事地质与矿业工程、冶金与化工、材料与加工、冶金机械与建筑等学科专业领域科研开发、设计工作和生产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具体从事专业为《广东省冶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的相关及相近专业(附件1)。
全省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向评委会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
二、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科研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评审工作,年龄一般在5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推荐。
(五)从事相关领域工程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正高级职称(一般为正高级工程师)3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推荐。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人数无限制,应优先推荐在本专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的知名专家、担任专业学会学术职务的专家、优秀中青年专家等。
(二)符合条件专技人员填写《广东省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会专家库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2)并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推荐单位填写《广东省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在以上材料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三)各单位请于2024年3月29日(周五)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通过联系人邮箱或粤政易发送至评委会办公室。(邮箱:lichaoxing@gdas.gd.cn)
附件:1.广东省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相关专业
2.广东省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评审专家推荐表
3.广东省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广东省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
(联系人:李朝兴,020-87684786,lichaoxing@gdas.g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