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省科学院系统内公开选拔一名院党群工作部副主任的公告

来源:广东省科学院 时间:2020-12-16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省科学院系统内公开选拔一名省科学院党群工作部副主任。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适原则;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能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得到群众认可; 

  3.具有履行领导岗位必备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应的管理知识,具有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实际问题的能力;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献身科学事业,能够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创新发展工作中;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胸怀宽阔,能够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10年及以上从事党务工作或综合管理经历; 

  4.具有管理七级岗位满3年任职经历,或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5.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2月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工作程序 

  (一)动议:院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关于选拔院党群工作部副主任的动议》,报院党委会研究。 

  (二)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启动在省科学院系统内公开选拔一名院党群工作部副主任工作。 

  (三)审定工作方案:根据院党委的决定,院人力资源部制定《关于公开选拔省科学院党群工作部副主任的工作方案》报院党委会审议。 

  (四)发布选拔公告:院党委会研究审定工作方案后,院人力资源部在省科学院网站和院属单位发布《关于在省科学院系统内公开选拔一名院党群工作部副主任的公告》。 

  (五)成立答辩评议小组:由院领导、机关在职副厅级干部、机关党委书记、机关部门正职和院属相关单位1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答辩评议小组。 

  (六)个人报名:参加公开选拔报名人员填写《省科学院公开选拔党群工作部副主任报名表》(见附件1),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及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扫描件,一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uwei@gdas.gd.cn(所有原件答辩时提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星期四)下午5时前。 

  (七)资格审查:院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告的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结果通知其本人。 

  (八)召开公开选拔答辩会:答辩评议小组于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召开公开选拔答辩会,参加答辩人员以PPT形式向答辩评议小组报告个人基本情况、教育和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和工作设想等方面情况,并进行答辩(报告时间2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院人力资源部汇总答辩评议结果,并向院党委汇报。 

  (九)确定考察对象:院党委根据公开选拔答辩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十)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审核人事档案和个人事项查核:向省纪委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向省科学院机关纪委征求政治表现、党风廉政意见,按规定审核人事档案和查核个人有关事项。 

  (十一)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十二)确定拟聘人选:院党委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十三)公示:拟聘人选在省科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四)任前谈话:院党委领导与拟聘人选进行任前谈话。 

  (十五)发文聘用: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自发文之日起一年。 

  特此公告。 

  省科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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