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开展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学院 时间:2020-05-14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直及中直驻粤各单位、省科学院院属各单位、各申报人员: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做好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恢复开展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开展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委会

广东省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东省突出贡献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受理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提交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5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二)为做好疫情防控,避免人员扎堆聚集,报送材料须提前3天预约,原则上由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职称工作相关负责同志12名,统一组织报送本单位评审材料。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刊物应能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ISSN中国国家中心查询到经批准注册信息,著作应具备ISBN书号。论文、著作可SCIEI、“中国知网(CNKI)”、“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维普网数据平台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等网站检索到。

(二)根据省人社厅通知要求,2019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时,资历可从20191231日起算。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原2019年评审通知执行。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楼101室广东省科学院人力资源部

(二)联系人及电话

1.李朝兴 020-87684786 (广东省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东省突出贡献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

2.陈佳蕊 020-87687267 (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