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院认证有限公司关于专家入库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学院 时间:2024-05-15

广东省科学院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认证公司”)是经广东省科学院批准同意冠名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为进一步完善认证公司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人才在认证、科研、标准、鉴定、知识产权、绿色低碳等专业领域的促进作用,更好更全面为各类专业评审、评价、鉴定、技术审查等提供专业服务,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征集相关专业领域专家人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机构、标准化技术组织、行业协会等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二、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能够客观公正地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具有较高的专业领域素养,熟悉所属专业领域业发展状况及最新动态,熟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紧缺专业领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专业条件

1.认证领域: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至少5年从事认证相关工作经历,或取得CCAA高级检查员资格,或取得CCAA培训教师资格。具有多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检查员资格者可适当放宽条件,相关审核员/检查员资格可以是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服务管理体系、自愿性产品认证、CCC产品认证、温室气体核查等或其他认证领域资格。

2.科研领域: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至少5年从事科研或科研管理相关工作经历,或作为科研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项目,或是省部级以上奖励获得者。科研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港澳台专家、外籍专家,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外资研发中心的技术骨干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3.标准领域: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至少5年从事标准化相关工作经历,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国家、省标准化相关工作(如标准化试点、标准化示范区、标准体系等)。具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标准化评估、企业标准“领跑者”、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鉴定领域: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高级技师资格,至少5年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在其专业领域掌握较高技术水平,且具有比较丰富的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知识的业务骨干,可适当放宽条件。

5.知识产权领域: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至少5年从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熟练掌握本行业或本领域内专业知识,或有主导研发或自己拥有的专利或能够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自身发展的能力。具有知识产权课题研究、专利成果转化等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6.绿色低碳领域: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至少5年从事绿色低碳相关工作经历,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绿色低碳相关领域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具有绿色低碳相关课题研究、节能减排、标准研制、专业咨询、项目评审、项目论证、碳核查等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征集程序

(一)资料提交。由申报专家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由所在单位或组织填报《专家入库申报人员汇总表》,申请表及汇总表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由所在单位或组织将人员汇总表、专家入库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info@gdasc.com.cn ,汇总表及申请表需提供可编辑版,文件统一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专家入库申请。

(二)入库审核。由广东省科学院认证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对入库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名单公示。经审核后,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纳入认证公司专家库。

(四)发放聘书。对纳入认证公司专家库专家发放聘书。

四、其他事项

专家入库征集采取集中申请和日常申请相结合的方式。此次集中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联 系 人:杨炳松、刁维新

联系电话:13025769289、13798187675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79号2栋1001-1005房。


附件:1.专家入库申请表

      2.专家入库申报人员汇总表


广东省科学院认证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