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报送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学院 时间:2021-12-21

各申报人员: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职称评审工作,现将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院承担的4个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材料评委会

(一)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广东省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广东省突出贡献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广东省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人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

二、材料报送方式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职称评审工作,落实最大限度“不见面”服务,采用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一)纸质版材料

    相关材料模板见本年度评委会评审通知。

1.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出具单位报送函,须单位签字盖章,主送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一个单位多人申报只需出具1个函件)。

2.破格申报的,须提供2位同行专家出具的《破格申报人员推荐函》原件各1份、推荐专家的职称证书或其他作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破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3.《(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盖章原件2份(A3纸规格单面打印)。

  4.《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盖章原件1份。如是中央驻粤单位须在评审表“委托评审审核”页签字盖章。A4纸规格双面打印。在“职称管理系统”录入个人信息时,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将重要的排在前面。)

5.所有申报人必须提供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

6.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原件1份。

7.任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约3000字)原件1份。

8.若属于转系列申报评审的,申报人应在申报材料中作出说明,同时提交原岗位职称证书原件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9.若属于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人须提交《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确认表须由单位盖章。

纸质材料除评审通过人员的《广东省职称评审表》、《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返还之外,其余材料一律不予返还。

(二)电子版材料

申报人员注册“广东省科学院职称材料报送系统”(网址:www.gdasps.cn),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相应的电子版材料进行报送,详见《广东省科学院职称材料报送系统操作指引》(附件)。电子版材料上传PDF版本,主要包括:

1.纸质材料的扫描件,按照系统要求逐项上传。

2.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按照系统要求逐项上传。原件指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指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每项证明材料尽量合成1个PDF文件(科研成果可最多上传3个PDF文件),每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10M,同时务必保证电子版材料的清晰度

1)对应材料清单原件,清单务必与提供的佐证材料一致。须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证书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认学位学历认证)、职称证书、奖励证书、聘书(含聘文、劳动合同等聘用材料)、继续教育证明(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在发证单位处盖章)、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博士后证明材料(在站博士后提供博士后进站备案证明,已出站博士后提供博士后证书)等原件

3)工作证明材料。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原件

4)年度考核材料。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院原件、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原件

5)业绩、成果材料。申报人对照所申报的职称条件,提供与《广东省职称评审表》、《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填报一致的工作经历、获现职称以来符合申报条件的获奖、科研成果、专利、论文、论著等证明材料。

获奖材料、已授权专利证书、科研成果、研究报告等提供复印件,并在首页和相关项目成员名单处加盖公章

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应用证明提供原件

论文提供原件,同时提供申报相应职称已发表论文的检索证明原件;满足论文破格条件的破格申报者须在论文检索证明中体现SCI分区检索情况。申报人必须是按照申报标准条件要求的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在对应的有国内刊号和国际刊号“CN”或“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不含电子期刊),不受理用稿通知。    

论著提供封面、包含作者信息页复印件

其他业绩成果材料提供复印件。

 (6)需鉴定的论文论著在报送系统中按照要求逐项填报,与提供申报材料中的论文保持一致。

三、材料受理

(一)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电子版材料系统首次提交截止日期:2022年2月8日

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受理截止日期:2022年2月28日

电子版材料“广东省科学院职称材料报送系统”显示“受理材料”申报人须通过快递或个人报送的方式,将纸质版材料在受理时间内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否则不予以评审为保证申报纸质材料顺利送达,建议采用顺丰或EMS邮寄。

(二)纸质材料邮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楼101室广东省科学院人力资源部  

(三)联系人

1.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陈佳蕊,020-87687267

2.广东省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东省突出贡献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广东省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人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李朝兴,020-87684786

四、材料报送系统技术服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立平

联系方式:020-37656316

附件:广东省科学院职称材料报送系统操作指引

广东省科学院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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