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但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部分环节在体制机制上还存在着制约因素;而在勇闯市场浪潮中,国有资本常因无法预知项目最终收益,市场嗅觉不敏感,决策滞后,导致风险投资错失先机。
10月1日起,《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其中,有关科技成果转化和国资创投基金的容错机制引发热议。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和国资创投“容错机制”,如何激发出更加蓬勃的科技创新力量?
在广州二沙岛公园,一台台室外清扫机器人不知疲倦地忙碌着。广东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机器人技术团队负责人徐智浩负责在现场观察机器人状态,随时做调试。“这里面的核心技术还是更加复杂化的场景感知。这类机器人和自动驾驶技术相比,一个典型差异,就是自动驾驶技术会依赖标线、交通灯的感知、路线的感知,但户外清扫机器人,其实是工作在广场、物流园、公园这种环境,是没有那些标线的。”徐智浩说,他们团队研发的这项科技成果,已和一家公司达成合作协议,科技团队以专利评估作价130万元入股该公司,科研人员占股3.5%,也就是收益部分的70%。徐智浩还表示,目前为止,这家公司运营效果不错,去年的相关订单已达到1000台左右,一些“高大上”的地段也取得了应用。
除了高收益的吸引,更让徐智浩团队备受鼓舞的是《条例》即将实施,这让他们吃上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定心丸”。《条例》中涉及这样的内容: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容错机制,包括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通过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仍发生投资亏损的,经单位审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免责办理亏损资产核销手续。徐智浩说:“科研成果赋权让科研团队更有干劲,容错机制也一定程度上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之前是没有这条路的,专利成果产权人一般是单位,其中的发明人员在其中并无产权。《条例》会激励科研人员,加快科研成果转化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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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管昕 郑澍 林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