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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省科学院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有效激发成果转化积极性

来源:广东省科学院 时间:2024-08-07

南方日报8月7日A1、A5版

8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下称“条例”)。条例提出了多项突破性、首创性规定,其中有40余项规定在我省立法层面首次明确,以地方性法规为科技创新“松绑”“赋能”,包括强化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简政放权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掣肘。

广东省科学院院长陈为民:

条例有利于打破缺动力转、无权转、不敢转的桎梏

南方日报:条例如何把广东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等有益探索以法条形式进行固化?

陈为民:长期以来,我国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遵循“谁出资、谁拥有”,避免单位、个人用国家资助成果谋取私利,但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转化的积极性。近年来,广东等地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打破科研人员“缺动力转”、有能力的人“无权转”、管理负责人“不敢转”等桎梏。

条例以法条形式把有益探索固化,在我看来有几大亮点。一是全国首次在地方性法规中构建了单列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单位自主审核、处置、管理职务科技成果及其作价投资形成的股权,强调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全流程单列管理,提高效率。二是明确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所有权与收益权,强化科研人员的“主人翁”精神。三是建立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容错机制,让科技创新者轻装上阵,心无旁骛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南方日报:作为全国40个赋权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省科学院是如何做的?

陈为民:省科学院秉承“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正式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损失”的政策理念,创新设置“直接赋权”“过程赋权”“提前赋权”三种赋权方式,分别对应“有成果、有市场需求”“有成果、暂无市场需求”“暂无成果、有市场需求”三种不同情形,为处于不同研发阶段及转化阶段的科技成果分类设置赋权方案,避免“一刀切”,积极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

这些做法与条例一脉相承。自开展试点以来,省科学院有效激发成果转化积极性,完成了60项成果赋权并转化,“四技”收入连续5年位居全国地方科研院所首位。代表性企业“中科云图”由院士团队无人机遥感网技术孵化,目前已发展成该领域的领先企业,估值12亿元。

南方日报:条例对青年科技人员有哪些支持措施?

陈为民:条例对青年科技人才提供了政策倾斜,包括提出“实施分类评价,合理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设置评价周期”等。省科学院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目标,始终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探索引进人才新机制,自2015年以来依托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近1300人,其中90%以上都是青年科技人才,博士学位人数比组建前增长近2倍;培养博士后、博士、硕士研究生等青年科技人才2000余人。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姚瑶 祁雷 钟哲

本文内容有节选,原报道链接:

1.广东为科技成果转化再“松绑”  在全国率先立法构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单列管理制度体系

https://epaper.nfnews.com/nfdaily/html/202408/07/content_10108525.html

2.《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推出多项全国首创制度措施  以立法为科技创新“松绑”“赋能”

https://epaper.nfnews.com/nfdaily/html/202408/07/content_10108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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