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崔兴毅 通讯员/彭丽 日期/2021-08-24
光明日报2021年8月24日第08版:教科新闻
(编者节选)
“上千元的设备,要提供详细的预算,有时还要提供多家厂商调研证明。”复旦大学微电子学院教授范益波在申请科研项目时,常常在事无巨细的项目预算上耗费大量精力。8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把《意见》一条一条看下来,他赞不绝口:“这次改革措施力度大,指导性强!不拘于‘琐细小节’,可以将能量更聚焦在科研上。”
此次公布的《意见》,包含7方面25条“硬核”举措。条条指向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进程中的经年顽疾,字字回应一线科技工作者的核心关切,目标清晰明确——管好用好科研经费,释放自主权,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产出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
好政策来了,真落地,见成效,还需假以时日。实践中的检验、摸索、完善必不可少;老问题需要解多久?新问题会不会叠加?让松开的手脚尽情挥舞,舞出科技创新的新图景,自立自强的新高度……改革在路上,还有很多需要我们继续凝聚破题的智慧。
《意见》出台,哪些“束缚手脚”的问题迎刃而解
“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
“摆脱‘找票’‘贴票’,减轻科研人员报销负担”“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
记者梳理政策文件发现,近年来,针对科研经费管理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改革在持续进行。
2014年,《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公布,对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作了进一步规范,提出“不得在预算申请前先行设定预算控制额度”。
2016年,《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放管服”结合,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2016年的科研经费改革解决了经费管理过程中不完善、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大家一直担心的‘每年经费来得迟,收得早’的问题。”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副院长陈填烽说。
2019年起,在批准资助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试点实行“包干制”,给予项目负责人更大的自由度,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工程学院教授翟成是第一批受益“包干制”试点的科研人员,“科学研究是动态变化的过程,可能当时预算中没有的设备也会变成‘刚需’,科研经费使用不灵活会带来很多麻烦,‘包干制’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翟成说。
改革行至今日,尊重科研规律,给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有钱可以发”、“有钱应该发”、防止“有钱发不出”,前所未有的激励力度等成为此次《意见》的最大亮点。
与此同时,针对科研人员最头疼的问题,《意见》提出要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范益波认为,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放在科研上,减少不必要的消耗,可以让自己更沉下心来做科研。当然,他也很期待科研经费报销数字化、无纸化时代的早日到来,“现在电子发票开具也很方便,运用新手段开启线上报销,不仅少了很多‘麻烦’,还可以节约能源。”
“财务相关工作,团队成员可以分工完成,但之前苦于无法对这部分工作进行工作量评定,也没有渠道支付相关报酬。”广东省科学院院长廖兵看到《意见》把“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纳入考虑范畴,认为此举将解决自己多年的烦恼。“‘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在落实时,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灵活应变。”廖兵说。
改革落地,哪些政策需细化
“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真正造福于科研人员,还需要进一步落地落实落细。”廖兵表示,“科研单位要在《意见》指导下,做好本土化制度细则的制定工作,既要保障科研人员的最大自主权,又要保证制度行之有效。”
显然,科研经费管理“松绑”后,如何用好政策,避免可能出现的后续问题,一系列有针对性、具前瞻性的政策分解、演化已然需要提上议事日程。
如何改进监督检查方式?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万劲波认为,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日常监督的贯通协调,既要为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松绑激励”,增强改革的获得感;又要“坚守底线”,明晰科技经费监管“红线”,对科研不端、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进行追责和惩戒,对尽职无过错的科研人员免予问责。
推进《意见》实施,绝非一日之功。“这需要财务、人事、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做好制度衔接。”廖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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